党建思政网

中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委员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05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的理论武装工作,凝聚党员领导干部、学院班子成员和党员师生力量,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党内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学校领导班子及各级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的党组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 学校党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理论学习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行政班子、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中层管理干部、团委书记、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组成。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完善学习制度等。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草拟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选请讲课专家、准备学习资料、印发学习通知、协调学习事务、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情况报告、管理学习档案等。

第三章 学习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七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八)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和先锋模范人物重要事迹内容。

(九)有关学校建设发展工作需要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统筹安排重点发言。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研究理论和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二)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

(三)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把调查研究作为深化理论学习、分析解决问题、检验学习成果的手段贯穿学习全过程,推动学习调研常态化制度化。中心组成员应当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第九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研讨应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1小时。中心组成员应主动做好重点发言,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或者学习心得,原则上每学年不少于1篇。

第四章 学习管理

第十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年初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一条 中心组成员应按时参加学习。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学且保存补学记录。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考勤记录等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通过调阅学习笔记、通报学习情况等方式进行检查监督,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纳入学校二级党组织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中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中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