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网

关于开展“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及2023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开展主题教育的实际,对2023年秋季学期全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教育引导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培训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班次

1.党员教育培训“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由学校党校统筹安排,由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负责实施,可多个党委、支部联合开展或单独组织开展。

2.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学校党校统筹安排,划分三个教学班进行培训,分别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具体负责三个班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3.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发展对象培训由学校党校统筹安排,划分三个教学班进行培训,分别由机电工程学院党委、材料与化工工程学院党委、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具体负责三个班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培训内容

培训遵循“按需施训、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参训对象教育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重点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规定的内容等进行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重点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形势政策教育、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宗旨教育、党员入党程序和流程、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必修课程,通过专题报告与讲座、专题片、纪录片等形式开展。

(三)培训时间

培训工作从10月底开始,到11月底结束。

(四)师资安排

本次“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主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部分党委专职工作人员承担。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培训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重视和安排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关注学员学习进度、做好指导和督促,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严肃学习纪律、严抓培训成效,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各二级党组织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党员,做好分层分类培训。

2.做好总结,及时报送归档材料在教育培训过程中,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富有特色、扎实有效的党员教育活动,及时将新闻稿件、心得体会等报送学校党校,并做好整理归档。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于11月28日前将培训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马瑞明老师处。

3.主动对接,协同配合做好培训。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参训单位联系,协商教学计划和办班时间,认真组织好办班,培训开始前培训课程安排报组织部审核备案。参训单位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办班时间的要求,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办班工作。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确定标准及要求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分班安排

3.“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授课内容

4.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授课内容

5.“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情况统计表

中共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教育领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