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节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党委书记周怀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具有鲜明的科学性,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要理论成果,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经过实践检验,彰显实践伟力,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作为学校,我们也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与实践。
会议强调,一是领导干部与教师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师教育学习培训计划,推动其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二是要强化青年学生法治意识。把青年学生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关键群体,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三是要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要以法治作为基本遵循,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和落实师生权益保护及救济机制,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平等、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
党委委员、校长助理朱明敏,党委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喆分别交流发言。校领导、党委委员、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