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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8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光荣感、使命感的必要方式。为了激励广大新发展党员将青年身份与党员身份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勤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新时代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现就规范各二级党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宣读学校党委关于批准预备党员的通知;

3.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4.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5.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6.奏《国际歌》。

二、入党宣誓的方法

1.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面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掌心向前;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相同姿势,面向党旗;

3.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一般由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等担任)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

4.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各报自己的姓名。

三、入党宣誓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与会人员应着正装参加仪式,入党宣誓仪式应与新党员佩戴党徽仪式同时进行,宣誓时必须佩戴党徽。

2.入党宣誓仪式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后举行,一般在每年的6月-7月、12月-次年1月集中举行。学校校发展的预备党员必须在校内完成入党宣誓。

3.入党宣誓仪式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观念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可根据情况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4.入党宣誓仪式由二级党组织举行。

5.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可在党旗上方设置“入党宣誓大会”或“入党宣誓仪式”横标。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6.根据需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可与正式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合并进行。“七一”前夕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可与毕业生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文明离校教育结合进行。

7.请自行保留宣誓仪式图片或影像资料,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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