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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入职(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4

各二级党组织:

为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规范学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就做好新入职(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接范围

1.2024年9月前入职且党组织关系未转入学校的教职工党员;

2.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学生)党员。

二、转接程序

1.省内转入党组织关系:由原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由党员提出申请,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根据所在省份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于目前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地区无法实现跨省直接转接,省外转入党组织关系需开具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去向为:党员所在党支部。

3.档案材料转接: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教职工党员档案交至党委组织部审核。新生的档案材料由各学院党委负责收集审核,档案材料存在不齐全或其他问题的,联系原党组织及时完善解决。各类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各学院党委填报《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审核登记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程序。

4.党费缴纳要求:党组织关系转出前,党费向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且交至党组织关系转出当月;党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后,党费重新核算按月缴纳。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转入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等工作,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审核登记表》,要将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缴纳党费、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各二级党组织要在新生中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引导学生学习党的知识,了解党的历史,熟知党的思想、路线和要求,树立远大的社会主义理想,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新生,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登记并安排专人在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进行谈话。入党申请书登记表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入校前已确定为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学生,各二级党组织对其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4.新入职(学)党员档案审核、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务必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附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审核登记表

中共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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