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转入的、已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预备党员,现单位组织应当向预备党员本人和原单位党组织了解有关情况。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处理。
对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原单位党组织未对其办理转正手续的,现单位党组织应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对因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原单位党组织未能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的,现单位党组织应做好转入预备党员的接续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现单位党组织必须在预备党员转入六个月内讨论其转正问题。
对因其他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现单位党组织经过考察,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及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